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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08年第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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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08年第114号
总局新闻 加入时间:2008/10/31 16:54:41 点击:1380 |
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08年第1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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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14号
关于注销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
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北京巩华肉食加工厂等872家企业的910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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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首届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研讨会在厦门举行 下一条:国家质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2008年第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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